梁振英不被起訴曾健成提覆核 律政司憂證據流出或致案件被公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4/03 13:01

最後更新: 2019/04/03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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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成(左二)就律政司不就UGL事件起訴前特首梁振英一事,提出司法覆核。(張永康攝)

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阿牛)及長洲居民郭卓堅早前,就律政司不就UGL事件起訴前特首梁振英一事,提出司法覆核,法官今日(3日)就案件展開指示聆訊。律政司一方以案件屬濫用司法程序為由,要求將案件剔除,以及為免證據流出致公審,要求將案件分為申請許可聆訊及正式聆訊兩部份,法官最後決定將案件分為兩部份審理。

法官周家明早前決定將兩案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與正式審訊一併審理,唯律政司其後向法庭申請分開審理,理由是若然案件一次過進行正式審訊,律政司一方將需向申請人一方及法庭披露大量證據,律政司一方擔心有關證據會流出,使梁振英被指收受UGL利益一案將透過傳媒被公審,因此要求法庭先審理是否批出覆核許可。

律政司一方又指若法庭拒絕批准分開審理的話,律政司將會申請剔除案件,原因是根據《基本法》63條,律政司主管的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因此申請人提出的司法覆核屬濫用司法程序。

法官聽罷陳詞後,並不同意律政司一方指案件或被公審的說法,而若然申請人一方的理據並無合理可爭議之處的話,法庭自然會駁回其申請,而毋須律政司一方申請剔除案件,加上若然律政司一方申請剔除,法庭無論如何都需聽取有關理據,因此為了效率起見,法官決定將案件分為許可申請及正式審訊兩部份,並指示雙方盡快定下審期。